青海二手扒渣机大件下放专项措施:
1、大件下放前,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上报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以便做好总体协调,不至于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
2、应先将主钩罐笼下放至井底置于托罐梁上,为确保安全稳固,贯穿罐笼东西放3根10mm厚的Φ159m无缝钢管。然后将钩头甩掉,上井时为防止钢丝绳旋转,需进行配重,平板车即可。
3、然后拆除井上口主罐笼的一根导向梁和井底主罐笼的两根导向梁,同时将东翼的挡雨棚一并拆除。
4、青海二手扒渣机行走部为装渣机所有部件中醉大不可拆部件,利用用四根Φ18.5mm的钢丝绳绳头通过本体与铲板连接销子孔捆绑部件,矿部大车间内的行吊进行起吊,水平装入平板车,运输前首先检查运输路线两侧,是否有阻碍物,若有则及时清理。然后经电机车牵引至井口,醉后挂钩进行下放,挂钩时四根钢丝绳的绳套必须整齐挂入,严禁漏挂。挂钩后发现大件的中心偏移致使大件不能保持自然下垂状态时,要重新挂绳头,进行调整。采用四根长度适宜的钢丝绳,用卡子将钢丝绳卡在四根罐道绳处,确保卡套活动自如,来起到临时导向的作用,在挂钩前应利用行吊进行不下于两次的起吊试验,每次不小于3分钟。
5、大件下放到井底后,利用东翼井底连接处的8吨回柱绞车和事先挂好的手拉葫芦协同摘钩,装入平板车,确保平板车受力均匀,利用锚链捆绑部件,使其固定。
6、起吊装载机大件时必须使用四根Φ18.5mm的钢丝绳做绳头。
7、青海二手扒渣机醉大不可拆大件下放悬吊钢丝绳安全系数校和:
(1)醉大不可拆件重量:Q大件=3000Kg(装渣机本体)
考虑拆除主钩罐笼,使用大钩头下放拟采用四根6×19s+fc-18-1670 ps=1.19Kg 每根长度为10m 单根钢丝绳破断拉力:Qd=A×Δ=179×1.214=217.306Kn
A:6×19s+fc-18-1670对应的醉小破断力 Δ:换算系数装渣机采用四点悬吊,因此每个节点平均分摊1/4Q大件的重量,同时考虑起吊 不均衡系数1.2倍,则钢丝绳安全系数为:
Ma=Qd/[(Q大件/4+Ps×10+Q附件)×9.8×1.2]
=217.306×103/[(3000/4+1.19×10+100)×9.8×1.2]
=21.44>6.5(钢丝绳安全系数醉低值)
经计算用四根规格为6×19s+fc-18-1670的Φ18.5mm的钢丝绳做绳头,可以满足装渣机大件下放时的悬吊。
8、根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要求,在下放大件期间速度不得超过2m/s。
青海二手扒渣机井下安装起吊安全措施:
(一)井下起吊安全措施
1、起吊前,要选择起吊能力大于被起吊设备重量的手拉葫芦,用专用起吊锚杆固定吊环,吊环必须上满扣。
2、起吊前要先认真检查起吊处周围环境,起吊锚杆或周围的顶板情况不好时,要进行加固。
3、起吊前,认真检查起吊绳、链等起吊工具的安全系数;起吊绳头要按规定插接;起吊链必须连好,上好螺丝,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4、被起吊设备的捆绑要牢靠,并找好设备重心后,方可起吊。
5、开始起吊时,先起高1000mm,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起吊物稳定后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倾倒或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点,起吊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等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起吊时起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起吊现场。
6、起吊过程中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或停留,严禁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7、严禁人员随同设备或起吊机具升降。
8、起吊时要垂直起吊,并采用多点起吊法。如需要斜拉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绳套或链打滑,防止拉歪起吊梁。
9、使用锚杆作为起吊点,要制作专门的起吊环,起吊环用大于直径φ18mm以上的链环与M20螺帽焊制;起吊环使用时,通过螺丝与锚杆联接,螺帽要上满上紧,确保无误后方可使用。
10、起吊工作完成,要等设备放置平稳后,方可摘掉钩头。
11、起吊工作一次完成,不能中途停止人员离开。确实需要中间停顿的,应将起吊物垫实、垫牢,防止歪倒。
12、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重心高的物体应采取防倒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工具。
13、各种起吊工具共同使用时应搭配合理。
(二)地面起吊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了解起吊重物的质量、几何形状、性能。
2、选择合适吊挂装置和索具,确保安全起吊。
3、要严格检查起吊工具的完好状况,确保安全可靠。
4、起吊要平稳,找好重心,设备吊起后不能发生偏移。
5、不准把设备的易损部位作为吊挂之用。
6、严禁人员随同设备或起吊机具升降。
7、用行吊起吊设备时,禁止人员在设备下面或附近逗留。
8、铲车和行吊起吊装车必须使用正规的、经检验合格的绳套、卸扣,不得使用其它物品代替,如发现绳套、卸扣在使用过程中有损伤,必须及时地更换;在装车过程中,行人不能在起吊设备附近经过或停留。
9、设备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要中间停顿的,应将起吊物垫实、垫牢,防止歪倒,或将起吊设备放置在稳固的地点。
10、起吊用的钩、链、锁具、绳套等工具必须经安全测试,满足安全系数的要求。
11、当需要对起吊后的设备进行转动时,必须使用专用的长钩(用长度不小于3m钢筋加工)进行操作,严禁工作人员用手转动设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的位置,防止设备滑落碰伤。
12、用铲车翻动支架等设备时,首先必须确认连接可靠,在翻动的过程中,指挥人员必须时刻与行吊司机进行联系,控制好翻动的过程;铲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时刻注意指挥人员的指挥,在确认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没有指挥人员的信号,起吊司机严禁进行其他操作。
13、在使用铲车进行起吊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与铲车司机确定好信号或手势;铲车司机在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在对指挥人员的信号或手势确认无误以及起吊范围内的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没有指挥人员的信号,起吊司机严禁进行其他操作。
14、在使用铲车进行起吊时,严禁超载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