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9月18日(韩联社)——周一,检察官要求对反对党领袖李在明(Lee Jae-myung)发出逮捕令,罪名是违反信任、贿赂和其他与丑闻缠身的土地开发丑闻有关的指控,以及他涉嫌参与一家公司向朝鲜非法汇款的指控。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Seoul Central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指控李在镕在2014年至2015年担任城南市市长期间,在城南市百岘洞公寓项目中给予私人开发商特殊待遇,违反了200亿韩元(约合1506万美元)的信托。
李相洙还涉嫌在担任京畿道知事的2019年至2020年期间,以协助自己访问北韩和推进京畿道与北韩的智能农场共同事业为目的,通过副知事,要求内衣企业双峰羊毛集团向北韩非法汇款800万美元。
对李在镕的拘捕令的审理只有在国会全体表决通过后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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