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型装备更新和消费品交换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委员会、各直属机构:
我们将发布《推动大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换行动计划》,请认真执行。
国务院应:
2024年3月7日
(本文已公开)
促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更换的行动计划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交换,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效促进当前和长期的投资和消费。为落实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更换,并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1.一般要求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新旧消费品交换,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彻底安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扩大内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设备更新、新旧消费品交换、回收利用、提高标准四大行动。大力推动先进装备的生产和应用,不断提高先进产能比重,将优质耐用消费品引入更多人民生活,使资源循环链条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质量和水平大大提高。
-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的更新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元化的供应和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税收、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做好政策组合,引导企业适度获利,形成规模升级效应。
- 鼓励前进,排斥落后。建立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品和设备,提高安全可靠性水平,促进高端、智能化、绿色产业的发展。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地方保护。
- 坚持标准引领和有序升级。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制定和修订节能减排、环保、安全、回收等领域的标准。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消费者的接受度,有序推进标准的实施。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化、旅游、医疗等领域的资本投资规模将比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性能达到A级,产能比重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渗透率达到90%,关键工序数控率达到75%以上。二手车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了近一倍,二手车交易量比2023年增长了45%,废旧家电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了30%,回收材料在资源供应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2.设备更新的执行情况
(一)推进重点产业装备的更新改造。重点关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织、电子等重点行业,以节能、低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重点生产设备、耗能设备、积极推进输配电设备等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具有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节能设备,在不同行业实施节能减碳转型。推进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培育利用数字经济智慧的新模式。严格执行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处置目录要求,依法处置不合格设备。
(二)加快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设备更新。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推进城市更新、旧小区改造,重点关注住宅电梯、供水、供热、燃气供应、污水处理、卫生、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促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自来水厂和加压供水设施的设备升级。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不断推进供热设备的更新改革。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库存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更新老化的管道,如煤气。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短板、薄弱项目。推进地下管网、桥梁隧道、井盖等城市生命线项目,支持物联网智能传感设备建设。加快关键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的改造。
(三)支持运输设备和旧农用机械的更新。继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的更换。加快逐步淘汰低于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加强电力、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对高能耗、高排放老船舶的处置更新,积极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力、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的应用范围。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稳步推进老农机报废更新,加快农机结构调整。
(四)提高教学和医疗设备水平。促进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职业院校)更新和更换先进的教学科研技术设备,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严格执行教学设备配置标准,质量和数量配置,及时更新教学设备。推动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的更新升级。加强高质量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和信息化设施的迭代升级,鼓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加快对医学影像、放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的更新改造。推进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弥补病房环境和设施的不足。
3.用新行为取代消费品
(5)更换车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通流通瓶颈,促进汽车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汽车换车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报废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旧机动车。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动汽车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对话系统的建设。
(6)更换家用电器。以提高便利性为核心,清理家电消费链。支持家电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合作开展交流推广活动,开通线上和线下家电交换区,为消费者更换节能家电提供优惠待遇。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加强家电售后服务。
(七)促进消费品的交换。通过政府的支持、企业的利益等,帮助居民对旧住宅进行装修和厨房、浴室等部分装修,不断推进住宅老龄化,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消费。将家装模式推广到商场、社区和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在线样板房,提供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4.回收活动的执行情况
(八)完善废弃设备回收网络。加快发展“交换+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帮助耐用消费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回收废弃消费品。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建设。最好配置报废车回收拆解,推广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设备在线交易平台的开发。
(九)支持二手商品的流通。不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交易便利化。加强二手车出口。推进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止用户信息泄露和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和完善平台内分销企业和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行为、不当行为等信息共享。协助电子产品制造商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业务。
(10)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子使用。鼓励废旧生产设备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的质量特性、安全性和环保性能应低于样机新产品。推进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流程,提高再制造加工水平。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装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航空等新兴领域发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力发电、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剩余寿命评价技术的研发,推动产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逐步使用。
(十一)促进高水平的资源再生利用。促进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逐步淘汰低效产能。完善废旧电气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扩大废旧电气电子产品处理系统的覆盖面。支持建设钢铁废料、有色金属废料、塑料废料等可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地开发以废油脂、非谷物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再生金属和其他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追踪系统。不断提高有色金属废料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贵金属提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及时完善退役电池、再生材料等进口标准和政策。
5.标准升级行动的执行情况
(十二)加快提高能耗、排放和技术标准。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准,加快修订多项能耗限制、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动态更新耗能产品设备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加快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升级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耗值限制标准。加快提高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修订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重点工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提高风力发电机、太阳能发电设备、产品升级和退役标准。
(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重点关注汽车、家电、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消费无人机等大众消费品,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测试等标准升级。加快完善家用电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积极普及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寿命和节能知识。加快消费品质量标准升级,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目录,严格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完善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先导、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
(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应。制定绿色设计标准,如材料和零部件易于回收、易分解、易再生、易再制造等。修订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标准等可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引入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删除方法国家标准,指导二手电子产品流通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研究制定二手电子产品可用性评价标准。
(十五)加强国家国际标准在重点领域的协调。建立和完善国际标准一致性跟踪和转化机制,对中国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进行比较分析,转化了一批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的转化率。支持国家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修订工作,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大行业标准的普及。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证等国家和国际联系。
6.加强政策保障
(十六)加强财政支持。将合格的设备更新和回收项目纳入中央预算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将协同支持消费品交换,并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贴,支持合格机动车交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交换。继续实施旧船和柴油车的更换补贴,支持旧船和柴油车的更换。鼓励有能力的地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激励基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和电池更新。更新农业机械处置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格金融纪律,加强对金融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金融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十七)完善税收扶持政策。加强节能节水、环保、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税收优惠支持,将数字化智能转型纳入优惠范围。推动资源回收企业对自然人的废弃物销售者进行“逆向收费”。结合再生回收增值税征收政策,研究所得税征收管理措施,优化税收管理和方式。
(十八)优化财政支持。运用再融资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对符合再融资赎回条件的银行贷款提供一定的折扣支持。发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扩张机制的作用。指导银行业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财政支持。鼓励银行业机构在遵守法律法规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
(十九)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土地利用、能源利用等要素保障。对不增加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协调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可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确保合理用地需求。
(二十)加强对创新的支持。重点解决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和关键技术装备的“阻塞”问题,积极开展关键技术装备的科技研究。完善“上市”、“赛马”、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加强对制造业检测能力的支撑,加快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
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整体协调,做好政策解读,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交换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有关部门设立专项工作班,加强协同增效,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政策,履行部门职责,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重要事项应按程序及时报告。(来自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