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表示,它观察到违反政要出国访问需要事先获得它的许可,并要求所有中央和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撤职规定。
内阁秘书处最近发出了两封信——一封写给中央政府的所有秘书,另一封写给国家首席秘书和大学行政人员——指出了同样的问题。
“据观察,这些指示没有严格遵守,某些违规案件已提请印度政府注意……据观察,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指示没有严格遵守,”这封几乎相同的信中说,指的是2010年和2014年制定的有关外国访问的规定。信中要求严格遵守和严格遵守规则。
去年,德里首席部长Arvind Kejriwal指责中央“破坏”了他在新加坡参加“世界城市峰会”的正式访问,称副州长和中央坐下来。该中心辩称,新加坡撤回了对凯杰里瓦尔的邀请,因为首席部长申请参加会议太晚了。
现行规定明确规定,有关中央部长正式出国访问的提议需要事先得到总理的批准。在向总理办公室(PMO)提交提案之前,必须获得外交部的政治许可。规则规定,对于首席部长和州政府部长的国外旅行,PMO应该随时了解此类访问——无论是官方访问还是私人访问——但此类访问必须事先获得政治和FCRA许可。
PMO还需要随时了解中央政府部长的私人外交访问,必须事先获得政治和FCRA许可。在议会会议期间,私人访问也需要得到首相的批准。此外,规定还规定,在国会期间,部长和秘书不能同时离开总部进行海外访问。
它还具体规定,在国外举行国际会议时,只有经多边环境协定核证出席该会议的人员为部长一级,才应提议进行部长级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