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14日表示:“拘留审问权和调查权是有利于调查机关查明真相的非常重要的权利,不允许任何被告人以自己的行为妨碍司法程序。”
最高法院在对中央调查局(CBI)对加尔各答高等法院去年9月根据《刑事诉讼法》(CrPC)第167(2)条命令释放被告的判决提出上诉的判决中表示,该判决是根据刑事诉讼法(CrPC)第167(2)条提出的。
沙阿法官和拉维库马尔法官允许中央调查局拘留被告4天,理由是根据特别法官2021年4月16日通过的命令,该机构获准将被告还押7天,但只能审讯他两天半,未能行使整整7天的审讯权。
最高法院称此案的事实“非常明显”,尽管特别法官于2021年4月16日允许警方(CBI)拘留被告7天,但他于2021年4月18日住进了医院,并于2021年4月21日获得了临时保释,并延长至2021年12月8日。
委员会注意到,特别法官认为被告滥用了给予他的自由,在临时保释期间,他没有与调查机构合作,因此取消了对他的临时保释。
法庭表示,被告“成功地避免了”特别法官授予的警方拘留令的全面执行。
“不允许任何被告玩弄调查和/或法庭程序。不允许任何被告以自己的行为阻碍司法程序。”
“无可争辩的是,拘留审讯/调查的权利也是有利于调查机构揭露真相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被告故意并成功地试图阻挠这一点。因此,不允许中央调查局在剩下的7天内接受警方拘留审讯,将是对成功挫败司法程序的被告给予奖励。”最高法院表示。
它指出,2020年11月,CBI(加尔各答ACB)对东部煤田有限公司,CISF,铁路和其他涉嫌犯罪的官员进行了FIR/投诉,包括根据《印度刑法》以及《防止腐败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犯罪阴谋。被告于2021年4月16日被中央调查局逮捕,并被还押7天,直到2021年4月22日。
它注意到,在2021年12月8日他的临时保释被取消后,他于2021年12月11日再次被捕并被还押司法拘留。
法官后来表示,被告根据CrPC第167(2)条要求缺席保释,理由是未在规定的90天内提交指控表,特别法官驳回了他的申请。
法官指出,去年7月19日,中央调查局向被告提交了一份指控表,特别法庭在同一天对其进行了审理。
它说,针对特别法官根据CrPC第167(2)条拒绝其法定或缺席保释申请的命令,被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并指示他以法定或缺席保释释放。
在辩论中,代表中央调查局出庭的律师敦促最高法院准予警方将被告拘留还押至剩余期间,但由于被告自己住院并获得临时保释,该机构无法行使这一权利。
“在考虑到中央调查局要求警方拘留剩余7天的祈祷时,需要指出的是,特别法官于2021年4月16日批准了对被告的警方拘留7天。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给予警方7天拘留的命令已经完成。”
法官们表示,在Anupam J Kulkarni一案中,最高法院观察到,从逮捕之日起,任何警察拘留不得超过15天,这是事实。
“在我们看来,本院在Anupam J Kulkarni案中采取的观点需要重新考虑,”它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