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周二(8月29日)表示,将从2025年开始对大型跨国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此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就全球推广数字服务税的谈判未能达成共识。
140多个国家本应于明年开始实施一项2021年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将彻底修改数十年来有关政府如何向跨国公司征税的规定,这些规定被广泛认为已经过时,因为苹果(Apple)或亚马逊(Amazon)等数字巨头可以在低税国家登记利润。
但该提案上个月被推迟,因为除加拿大外,实施数字服务税的国家同意至少再推迟一年征收。
"虽然我们将继续努力支持多边协议,但我们不准备只是坐等结果,"加拿大财政部长格兰特·罗伯逊(Grant Robertso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我们认为,新西兰人每天都缴纳公平的税款,但大型跨国公司却没有纳税义务,这是不公平的。”
拟议中的数字服务税将针对从新西兰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和在线市场用户那里赚取收入的跨国企业。
该税将由每年从全球数字服务中赚取超过7.5亿欧元(8.12亿美元)的企业和每年从向新西兰用户提供的数字服务中赚取超过350万新西兰元的企业缴纳。预计未来四年将产生2.22亿新西兰元的收入。
该税将按新西兰应纳税数字服务总收入的3%征收,与法国和英国等可比国家的税率相似。
该法案将于周四提交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