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于2016年5月5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 话:0571-87631177
行业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镇鹅湖东路快运2号
邮政编码:325000
电 话:0577-86718977
招标人: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大自然小区20幢1102室
邮政编码325100
电 话:0577-66970010
招标人: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评标日期:2016年5月6日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中标候选人业绩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开评标时间:开标2016年5月5日、评标2016年5月6日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夏益平 审核人:汪琪
(本文来自浙江省交通运输厅)